在线设计师 初唐求生记,现代青年携野营装备成稀世珍宝,领37娃闯乱世!
哥们,这书简直燃爆了!男频经典,热血与智慧并存,看得我热血沸腾又欲罢不能。主角一路披荆斩棘,从默默无闻到万众瞩目,每个转折都让人拍案叫绝。情节紧凑,爽点连连,保证你翻开第一页就停不下来!错过它,你真的会拍大腿后悔!赶紧来一场说走就走的阅读之旅吧!
《初唐求生》 作者:晓风陌影
第1章别对流星乱许愿
新闻上预告晚上猎户座流星雨,而且是阿特拉斯彗星带来的。吴欢这个三流网络写手,止不住心痒痒,看了一下天气,决定看流星雨去。小说就扔在那里,断不断更不管它,反正没有人看。
收拾了半天,露营的装备准备好了,两样东西纠结带不带,一样是新到手的复合弓,一样是华为M6平板电脑。吴欢很快就做了决定,两样都带。
其实也不用纠结,纠结的是时间,要在山上呆多久?他最长记录是14天。问他怎么过14天的,那就要问周边农民丢失的红薯豆子之类的东西有多少,虽然都放了把硬币,天知道农民伯伯有没有收到这些钱?
吴欢拿出地图看了一下,决定去金华的尖峰山,那里的风景最好,看完流星雨,早晨看日出也非常不错。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家,就不开车去了,打了嘀嘀直接到山脚。
吴欢下车,看了一眼百度上的卫星地图,虽然没有谷歌地图精细,但勉强凑合。选好路,就开始攀登尖峰山。
爬了一会儿,看到路边的辣椒红艳艳的,忍不住摘了2个。掏出1个硬币,卡在辣椒树上。
心里咕咚:“超市里,你这种辣椒才5块钱一斤,一斤有40多呢,不行,我亏大了,再摘一个!不,两个,我才不吃亏!”咕咚完又摘了两个。真不知道他什么逻辑,不告而取是偷,放了钱就不算偷么?
又看见地上种着紫薯和红薯,吴欢这肥宅馋的不行。心想着,晚上可以烤个红薯,明天早上可以熬个紫薯粥,多美啊!于是拿出小刀挖了起来,挖了6个红薯,4个紫薯,找了个袋子装起来。
吴欢拿出5个硬币放在挖出来的洞边,想想被人拿走了,这农民伯伯多伤心,于是,他想想拿出一张纸巾把钱包起来,藏在挖开的红薯根上,这样别人看不见,就不会拿,农民伯伯挖红薯的时候,肯定能挖到这钱。
太阳西沉,吴欢搭好帐篷,烤着红薯,看着猎户座,等待流星雨出现。他摆弄着平板电脑,照照星空,又看看平板电脑,感觉拍照的效果不错。
吴欢吃过烤红薯,就钻入睡袋,调了好闹铃,玩了一会儿游戏就睡觉了,等待凌晨的流星雨。
吴欢做了很长的梦,梦见自己成了自己写的书里的主角,在古代为所欲为。
闹钟把他吵醒,看着流星,心中还想着梦中的事情,不由变成许愿:“如果可以带我回到唐朝吧!”
也许是天意,也许是他许愿成功了,一颗硕大的彗星碎片砸了下来,巨大的能量把吴欢砸进了平行世界。
吴欢醒来,脑袋一阵刺痛,感觉自己好像感冒,又好像脑袋被人锤了一下,晕晕乎乎的。
他看了一眼太阳,大约下午3点钟的样子。吴欢踉踉跄跄的起身,收拾东西,准备回家,没有办法,这种身体情况不能在外面野营。
吴欢勉强把所有东西收拾完,抬头却看见远方应该是钢铁水泥森林的地方已经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很小的,四四方方的城。
吴欢非常焦急,又看看其他的建造。高速公路不见了,铁路不见了,密密匝匝的农村不见了,有的只是几个小小的村落,村子里的房子又小又矮,他曾经在照片上看过,这是茅草屋。
吴欢不禁去想,这是什么时代?难道自己一睡千年,人类毁灭后从新进化吗?他只是喜欢看,喜欢写,喜欢想穿越,但真的穿越,对吴欢来说,真的太残酷了。
吴欢已经确认穿越了,不知道什么时代,需要把携带的东西重新规划。衣服,睡袋,帐篷,水壶,烧锅,打火机,镁棒,小刀,砍刀,复合弓,平板电脑,太阳能充电器和充电宝等林林总总几十样。
吴欢查看了辣椒和红薯,紫薯,红薯只剩下2个。他非常后悔昨天晚上烤红薯吃,如果自己不烤着吃的话,现在就有6个红薯,这基数就大了很多。
吴欢又开了一下华为M6平板电脑,开机非常正常,运行也非常顺畅,只是没有网络,没有损坏,这对他来说是莫大的欣慰。
平板电脑里面有他写作的素材,比如玻璃制造,钢铁制造,电力,等等写小说常用的套路技能,还有几十部自己喜欢的电影,当然这是正规的电影,不是小电影。
当然最珍贵的还有老婆,儿子,女儿的视频和照片,这是他以后精神的港湾,孤独的时候,挫败的时候可以看看他们,支持自己活下去。
吴欢小心翼翼的把红薯,紫薯,辣椒包好,放进背包里。这是他以后求生最大依仗,如果生逢乱世,自己就带着这两样东西到深山中去,靠着这个生活。如果是盛世,也可以拿这两样东西换些钱财,也许还可以换个爵位。
吴欢把砍刀挂在腰间,拿着复合弓,抽出一支三棱箭,警惕的朝山下走去。吴欢这全身武装的样子,放在以前是绝对不敢的,砍刀是管制武器,这样别在腰间,不是让警察盘么?
10月的天黑的很快,4点多的太阳还没有落山,大山却遮住阳光,开始变的黑暗起来。吴欢知道要找地方宿营了,否则过会儿就漆黑一片。
露营最好的地方就是小溪边上的高地,取水方便。吴欢凭着经验,往山坳走去,没有走多远,吴欢看到有石板路。
吴欢打量石板上的痕迹和青苔,这是青石板,上面很光滑,应该以前很多人走,上面长青苔,说明这很久没有人走了。
吴欢不禁思量,这条路是去哪里的?上面有村子?还是有寺庙?应该是寺庙吧。很大,很有财力的村子才会铺青石板路,一般的小村子是没有这个财力的,这山上没有支持一个大村子的条件。
吴欢拾级而上,没有多远就看见山门,很气派,却已经倒塌了,像被山火烧过。吴欢避过山门,看到一块石碑,上面写着:“兰若寺”
第2章兰若寺
吴欢不认识这三个字,因为碑文上的“兰若寺”三个字是用大篆书写的。大篆书又叫金文,是秦以前商周用的文字。对大多数的解放后出生的人,没有专门研究过的,想读懂大篆书是非常困难的。
吴欢进入寺庙,庙门已经损坏,看到里面没有一点的亮光,吴欢还是忍不住喊到:“里面有人吗?里面有人吗?”
吴欢并没有听到期待的人声,叹了一口气,这是一座无人的寺庙。
吴欢开始围绕寺庙寻找落脚的地方,宋以前的寺庙都是以塔,窟为主,围绕塔,窟建造其他设施。当然吴欢并不知道这种格局,只是非常好奇,为什么没有天王殿,没有大雄宝殿。
主塔高6层,朝南的一面已经崩塌很大一块,在崩塌的地方长出一棵手臂粗的小樟树。可以预想,用不了几年,这颗小樟树的根系,会破坏整个佛塔的结构,在大风大雨中倒塌。
吴欢没有住在塔里的打算,松脱的砖石砸下来,那样的死法很冤。吴欢在周围的建筑中寻找可以容身的地方,在一处比较完整的禅房,看到墙角铺着很多稻草,看上去还很新鲜,边上还有一堆灰烬。
吴欢觉得应该是要饭或者无家可归的人住的,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,到时候自己睡在这里,无论是看见,还有引他们起歹心都不好,于是从新找一处。
吴欢在寺庙的西北角找一处相对比较完整,干净的小屋。吴欢对这里很满意,放下背囊,拿上锅,出门打点水,找些柴火,煮了点粥,毕竟一天滴米未进。
吴欢喝了点粥后,起身在寺庙里逛逛,站在临金华城山崖上,看着金华城,不知道想些什么!
“咚!咚!咚……”鼓声不停传来,这是暮鼓,以前都是这个声音,告诉别人时间的。在暮鼓敲完之后,就是宵禁。暮鼓不再传来,城里的灯火慢慢熄灭。
吴欢这更确定自己真的穿越了,但穿越到什么时代,自己根本就不清楚。吴欢陷入无尽的问题中!这是什么朝代?什么情况?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?
吴欢知道如果穿越在盛世,自己不会过的很惨,把电脑上的那些东西弄一个出来,自己就吃用不尽。至于当官,自己的耿直的性子,会把自己直接坑死。如果是乱世?乱世人不如狗,命不如草,挣扎着活下去,才是正理。
远处一抹亮光闪起,接着几栋茅草屋烧起来了,火光冲天,村落里的人呐喊着,扑打着,一盆又一盆水浇上燃烧的房屋。火没有小下去,反而更大了,边上没有烧起来的茅草屋也烧了起来。
吴欢叹了一口气,他知道这种火是没有办法救的,一烧就是整个村子,烧干净为止。
吴欢看的有点累了,毕竟一天没有好好休息,回到自己的住的地方,往火堆了添了根柴,就躺在睡袋里,打开平板电脑,看了一会老婆孩子的照片,泪水止不住的涌了出来。
哭了一会儿,吴欢反而没有睡意,看到周围的环境,是不是看倩女幽魂会更有意境?吴欢打开倩女幽魂的电影看了起来。看到一半的时候,睡意袭来,吴欢睡了过去。
兰若寺外的石板路上来5个人,他们走几步一回头,走几步一回头。
“大哥!他们没有追来。他们也没有空追来,那么大的火,怎么有时间追来?”一个粗狂的声音响起。
“四弟你小声点,这里黑灯瞎火的,招来狗熊和狼,可不好玩。”一个比较文弱的声音响起。
“这次收获很少,哎!这里已经没有油水了!我们要找另外的地方了。”一个略微老成的声音响起。
“到哪里?现在哪里有油水?都是兵荒马乱的,税,捐,早把这些穷鬼刮干净了,大的村寨,我们又不敢。依我说,我们还是再往南走,那边没有波及兵灾。”一个有点尖细的声音响起。
略微老成,就是被喊大哥的人说道:“五弟,往南?不能再往南了,出了东阳郡,都是茫茫大山,饿不死,也会被瘴气憋死,被野兽吃了。”
“那我们去哪里?我们从扬州一直往南走,来的时候有30多个兄弟,现在就剩下我们5个了。”四弟说道。
一直没有说话的老二说道:“这里是不能留了,我们不能往南走,就往北走,往东走,人不能让尿憋死。”
老四说道:“不过说真的,这江南的女子是比我们那边的女人水灵多了,好销魂啊。”
老大有点愤怒的说道:“闭嘴!这种事情临到自己家人头上,你会怎么做?”
老四:“大哥,你觉得我们的家人还会活着吗?”
老四的一句反问,让所有人都失去说话的兴趣,只是安静的沿台阶回到兰若寺。
说真的华为M6平板电脑的音响真的好,这五人进入兰若寺就听到倩女幽魂的声音。5人你看我,我看你,他们心中都有疑问,什么时候寺庙里来了这样多人?有男有女,还带了乐妓过来弹琴。
5个人都抽出横刀,慢慢靠近声音来源,看见平时拿来停尸的房子,发出一阵阵亮光。阵阵诡异的亮光背后,是一个面目奇轻而眼角有泪痕的年轻人。脸色白皙,如同玉琢,而手上拿着的正是发出声音的东西,这是传说中神仙般的人物。
5个人都是尸山血海中滚过来的,声音虽然诡异,却不能吓到他们,看到这个人却有点摸不清底细。
正在犹豫上不上去砍死这个人,那个人却翻身了。平板电脑滑落,全职美工正对着5个人,播放着蜈蚣精出场的那段。刺耳的梵音,奇异装扮的大群和尚,都挤在小小的东西里面。
老四大喊一声:“饶命呀!”瘫软在地上,顿时不动弹了。一股屎尿味传了出来,不用看,这是吓死了。
其他4人看见和尚念:“放下屠刀立地成佛!”齐刷刷放下手中的刀,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。
按理说他们这些人,杀人放火,奸淫掳掠,无恶不作,怎么就跪下了?其实他们内心都是非常脆弱,脆弱到需要用武力证明自己。当心中的防线被攻破,他们就会成为最懦弱的人。
第3章兰若寺恶鬼
刀剑落地的声音非常刺耳,吴欢被吓醒了,慌忙打开手电筒,照着外面跪着的四个人,沙哑的问道:“你们干什么?”
一天劳累,刚被吵醒,又被吓到了,这声音自然非常的沙哑。沙哑的声音和环境,还有平板电脑上播放的情景结合在一起,给人的无限的恐怖。
而平板电脑里正在传出:“他们都是乱臣贼子,人人得而诛之。”
老大心理防线瞬间被击穿,抬头嘶哑喊道:“我不是…啊!”
老大被手电筒的光刺到眼睛,一只手捂着眼睛,一只手在地上摸刀。
这一切都被吴欢看在眼睛里,就在老大起身的时候,他看见这几个人穿着残破的盔甲,制式武器,还有胸前,盔甲衣服里斑斑红色的,黑色的血迹,联想到山下的火灾,吴欢知道,这些人是溃兵,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溃兵。
吴欢怎么能让老大摸着刀?心中杀人不忍,但常年的游戏,见惯了另一种生死,于是上前对着老大的额头,狠狠的砍下去。
“啊!”血流如注,却没有砍死老大,头骨太硬,又有护手抵了一下,并没有砍开头骨。
老大惨叫一声,左手也被砍伤,血迷住了双眼,老大摸到刀,乱挥舞了起来。
他完全忘记了两边还跪着自己的兄弟,一刀把他右边的二弟脑袋砍了下来,然后又朝左边砍了两刀,这两刀把老三砍的太惨了。一刀砍断了手臂,一刀砍在腰间,腰被砍断,脊柱也被砍成了两截。老三一时间死不了,嘴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。
老大听到老三的呻吟声也不敢乱挥舞了,闭着眼睛焦急的道:“老三!老三!你怎么样了?你怎么样了?”
老三痛苦的说道:“大哥!大哥!…啊…给我一个痛快,我不想被恶鬼吃掉。”
老大安慰老三说道:“老三,大哥不会让你被恶鬼吃了,大哥还要带你回大兴呢。老二!老五!你们说话啊!”
吴欢砍了老大迟疑了一下,听到老大和老三的对话,确定这是隋朝,因为只有隋朝有个大兴。
他下狠心了,因为他知道这不是太平年间,这是乱世,只有武力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。吴欢现在最怕的就是跪在那里的老五暴起伤人。
吴欢手电筒照着老五,手紧紧的握着砍刀朝老五走去。却看见老五拿着刀迅速的抹向自己的脖子,没有丝毫的犹豫。刀落地,吴欢看到刀锋把老五的前面半个脖子都割断了,血喷射而出。
吴欢愣了一下,转头对老大。老大使劲的擦擦被血迷住的眼睛,但血又很快的迷上了眼睛。他大喊道:“我没有做过亏心事,为什么要这样对我!为什么?”
吴欢并不说话,慢慢退回自己的床铺边上,把手电筒含在嘴里。拿出复合弓,抽出一支三棱箭对着老大的前胸射去。
“嗡!”老大听到弓箭的射击声,想躲避却已经来不及,箭支从心脏边的肺叶穿过,从背后穿出来。老大顿时没有了生气,瘫软在地,剧烈咳嗽着,嘴角流出巨量血沫。
吴欢没有去看老大,而是去看边上躺在地上的老四,上去摸了一下颈动脉,没有了脉搏,才瘫软在地上。
整个过程不过2,3分钟,M6平板电脑里还播放着张学友和蜈蚣精斗法的片段。吴欢感觉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。
一阵山风吹过,把吴欢吹清醒了,他知道不能在这里久留,毕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上来。于是起身,把睡袋,平板电脑收起,把复合弓挂在背包上。
看看自己手上的砍刀,又看看地上的横刀。他知道在乱世中多一把武器对自己有多大的好处!他把老大的横刀捡起,又从老大身上解下刀鞘。
吴欢想想,开始搜索起老大的身上,看看有碎银子之类的东西?电视里的碎银子没有搜到,到是搜到不少铜钱,金戒子,金步摇之类的东西。还有一块上面刻了字的牌子,吴欢并不认识上面的字。牌子是铜的,铜是好东西,很多地方可以用到。
吴欢搜索完老大,又对其他几个人搜索了一遍,把搜索到的东西,装进背包里。吴欢再检查一次,确定没有东西遗留,背起行囊出了山门。
吴欢是不敢往金华方向走的,他怕遇见官差衙役,一是他背负着命案,而是自己的服装太过怪异,会给那些衙役有种可以敲诈的感觉。所以他只能沿着山中行走,避开人。
吴欢辨别了一下方向,朝义乌方向走去,那边是他的家乡,他要回家乡看看,有没有祖先存在。另外,家乡的地形熟悉一些,对他来说,这非常重要。
吴欢朝义乌方向走了几个小时,实在支持不住,找了一个突出的岩石下面睡了一会。继续往义乌走,现在离命案现场还是太近了。
金华的那些衙役也不是吃干饭的,没有几天的功夫,兰若寺被他们找到了。当他们看见5个人死法的时候,脸色变了。
虽然这5个人都有被狼吃狗咬的痕迹,但是一个被吓死,一个自刎,一个脑袋被砍下来,一个被后腰砍断,这四个人都没有动,像是被神秘东西吓到了。
还有一个,脑门上巨大砍开的豁口,还有一支奇特,非常细,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箭矢,直接射穿甲胄,对穿身体,这是多么霸道的弓弩。
这支箭是吴欢遗留的,他慌忙中遗落的,第一次杀人,还是5个人难免疏忽。
仵作拔出箭矢,太守刘德昭接过箭,仔细观察起来,箭头是三棱箭头,不像铸造出来的又不像是磨出来的,非常的锋利,而箭头和箭杆的接口,居然可以扭动。
刘德昭顺一个方向拧了几下,箭头居然掉了下来。这是什么情况?这纹路?他查看一下箭杆里的螺纹,也是一样。刘德昭又把箭头拧回去。拧开,拧进反反复复几次,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。
刘德昭把箭交给自己的随扈说道:“这兰若寺废弃多年,想来这里鬼魅横行,这些人都为厉鬼索命而死,就此结案吧!”
第4章荒野求生之建造营地
刘德昭的话就是命令,现在隋朝已经灭亡,新朝是谁的还都不一定,谁会来管这几个人的生死?再说了,太守就是一郡之长,谁会为几个溃兵流寇找太守的麻烦?这案子就这样结了。
刘德昭看看箭矢,回头对仵作说道:“仵作!这箭矢?”
仵作也是一个非常通透的人,知道刘德昭的意思,忙赔笑脸说道:“小人没有见过这箭矢。”
刘德昭点点头,对其他的衙役说道:“这小屋后面就是墓园,你们就把他们埋在这里吧,至少不是暴尸荒野,也算是对的起他们。”
刘德昭说完就匆匆下山了,在他心里,这螺纹比什么事实都重要。但他说兰若寺有恶鬼伤人,却被流传开了,成为一方的禁忌。
吴欢回到那个世界家的位置,看到的是郁郁葱葱的森林。那个世界他只花了50分钟的嘀嘀,这回程路居然用了5天。这5天,让他吃足了苦头,没有路,没有人烟,到处都是荆棘和猛兽。
其实南北朝,江南地方被开发的还很少,大开发是在唐末和南宋时期。特别是南宋,因为金人南下,大量中原的人逃到江南,才有浙江的今天的繁盛。
吴欢的祖先就是北宋的时候,从江苏搬来的。到吴欢长大的时候,那片秀美和肥沃的土地,都是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和种养才形成的。
在茫茫森林中,吴欢是有把握活下去,但会活的很累,这方圆10来里都没有人烟,有足够的空间和猎物让自己生活。可是有必要长期生活吗?离开人群的人,最终死于孤独,这并不是开玩笑的。
他看看自己的身体,他现在知道自己变年轻了好多,从平板电脑看自己,可能也就17,8岁。真是奇怪,人穿越,还会把身体也倒退吗?那自己带的那些物品为什么还是老样子?
就这身皮囊,带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,出现在城市中,不用想,自己就像街上抱着金子的娃娃,成为别人的目标是分分钟的事情。留在这里,把自己的箭术,刀术和体格练好点,能在乱世当中活的长久点。当然如果能淘换到需要的东西,弄出手榴弹,猎枪等武器,这样命可以更加长久一点。
吴欢决定在家乡度过冬天,等春天,或者下一个冬天的时候,移居到小镇上。或者可能的话,就在这里开垦过日子,娶个老婆,生几个孩子就算过完一生了。当然这个可能,就是忘记那个世界的老婆孩子。
吴欢从来不是具有野心的人,或者说,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,老婆孩子热炕头,有口饱饭就是最好的生活。他耿直的性格在官场上,会被坑的骨头不剩。从商?没有想过,应该说,没有资本。
吴欢开始寻找落脚的地方,他看过太多的野外生存节目,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宿营,怎么宿营。
他开始苦笑,电视总归是电视,在茫茫森林中,特别是这种原始的地方,野兽何其多?
住在树上好就好在一般野兽上不了,虫蚁会少很多。可是最大的缺点就是上下很麻烦,还有就是冬天要冻死人,烧火取暖会变的很危险。住在地上,也有地上的好处,至少不用上下,没有上下树的风险。冬天暖和一点,但面对的野兽就要多一点。
不过,快冬天了,虫子之类的东西少下去了,至于猛兽,只要火不灭,他们是不敢靠近自己的,周围还可以用荆棘围一圈。
吴欢最终决定在一颗大樟树下搭一个窝,然后用枣树的树枝围一个大圈,因为枣树上的刺很长很多,可以有效的抵御猛兽。
窝不急着搭,帐篷还可以凑合,背包的食品可以吃上几天,不用急着找食物,这棘刺栅栏却是要最先做的。不弄起来,晚上都睡不着,怕的是睡熟了,火灭了,猛兽靠近自己,自己就成了猛兽的食物。
这里枣子树很多,成片,成片的。吴欢不用费劲就能找到好多,现在10月底,树枝还挂着少量第二茬的枣子。把这些枣子摘下来晒干,可以做为入冬的食物。
吴欢要先砍枣树,把栅栏做起来再说。他专门找大枣树下那些从树根长出来的小枣树,因为这些枣树,刺长的很密集,而且很好砍。
吴欢毕竟多年没有干活了,砍了几下就腰酸背痛。小时候家里穷,要帮家里干农活,到了高中之后,父母就不让。后来家里的土地都被征用了,也就不用再干农活了。
他不敢直接用手拿这些枣树,毕竟太多刺了,这时候被刺扎到,很容易发炎,小发炎没有什么,最怕的就是发炎引起抵抗力下降就不合算了。
吴欢砍了一根长的杨柳树枝,把树枝一头留了一个勾,然后把顶上的枝丫去掉,勾着枣刺拖回到营地。
砍的枣刺不多,先把自己的帐篷围了起来,等以后以后慢慢扩大。
吴欢用枣刺围好帐篷,看看时间,快下午4点了,今天的事情就做到这,打点水,烧点开水喝,嘴巴干的很。
吴欢提着铁锅,来到小溪边,看到小溪把土地切割的很深,吴欢左右看看那里可以到水面。突然他看见好几条巨大的鳄鱼趴在岸边倒伏的杨柳树上晒太阳。
吴欢顿时惊出一身冷汗,自己差点给这些鳄鱼当食物了。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有鳄鱼,从小到大都没有听说过。但随即想通了,这些东西都进了祖先们的肚子里了。
吴欢发现鳄鱼就笑了,没有开始的惧怕,这些爬虫,都是他以后的食物,他的材料。肉可以熏成肉干,皮可以制成革,做各种需要的皮革用具。
吴欢没有下河打水,而是转身找了一条相对比较清澈的小水沟,把锅装满。
晚上的森林是热闹的,狼嚎,野猪叫,猴子叫,还是很多不知名的动物在叫。吴欢睡不着,周围的栅栏还是单薄了,不足以保护他,只能彻夜的看着火堆,不让火堆熄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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